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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指南
需求沟通

专属客户经理与客户深入沟通,充分考虑客户的资产管理总体目标、收益预期、风险承受意愿和能力(如填写《客户资料登记表》、《权益须知》、《风险承受能力客户调查问卷》)、流动性安排等个性化需求。

方案设计

根据客户需求,并结合我们对市场未来整体走势的判断,确定最为适合客户的资产管理方案。 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合同,客户作为委托人,与我们(即资产管理人)和托管银行签订三方合同。

合同备案

合同成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资产管理人向基金业协会提出合同的备案申请。

账户开立

我们全程负责为客户开立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账户为独立的三方联名账户,因此不会影响客户现有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使用。

投资运作

针对单一产品:委托财产相关账户开立完毕后,资产委托人应及时将初始委托财产足额划拨至资产托管人为本委托财产开立的托管账户,向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出具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委托财产运作起始通知书》。并指示托管行于前述账户收到初始委托财产的当日向委托人及管理人发送《委托财产到账通知书》,管理人在接收到托管人发送的《委托财产到账通知书》并确认后,书面通知委托人及托管人资产管理计划成立。

针对集合产品:初始募集期限届满,符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条件的,管理人会自本计划的募集金额缴足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委托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资产管理计划在取得验资报告后,由管理人公告资产管理计划成立。

温馨提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风险等级评价体系,可联系客户经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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